从1月21日举行的海口市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海口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启动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重点加强海口湾、秀英港等海湾港口的生态修复,确保9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此外,还将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据了解,2016年,海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扎实开展“六大专项整治”,全年共拆除违法建筑337万平方米,防违控违53万平方米。大力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全市576个“三无”小区15完成集中治理;新建垃圾转运站35座、厕所131座,餐厨垃圾及粪渣无害化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启动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率先推行“河长制”,集中开展31个水体治理,主城区水环境功能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开展北部湾大气联防联治,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4万辆,空气质量连续七年在全国74个城市中名列。加强耕地修复与治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绿化宝岛”造林绿化2万亩,查处南渡江非法采沙348宗,完成三江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红树林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海口还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
2017年,海口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强化“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加大对东寨港红树林、羊山湿地等生态敏感区保护,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8%以上。推进水体整治,建立健全市区镇(街)三级河长制,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实施生态化水体治理方式,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土地的收储和保护,注重水体自然景观提升,打造人水相亲的舒适环境,持续强化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启动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海口湾、秀英港等海湾港口的生态修复,确保9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大南渡江非法采沙整治,加强矿坑修复与治理,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继续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年内拆违200万平方米,统筹做好拆后垃圾清运、土地利用、环境修复,加强乡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打违控违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工地扬尘、汽车尾气等治理,确保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继续保持。
在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方面,2017年海口将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环保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积极推行环境污染和治理第三方评估,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环保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创建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力度,鼓励市民绿色出行,积极倡导和推行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